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苏0116民初5676号
胡瑞:
本院受理原告王婷与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苏0116民初567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原告王婷的起诉。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三日
承办法官:阚法官 耿书记员
联系电话:025-83183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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