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苏0116民初5986号
郑云峰:
本院受理原告南京领跑梦一号餐饮有限公司与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苏0116民初598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南京领跑梦一号餐饮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5元,公告费200元,由原告南京领跑梦一号餐饮有限公司负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承办法官:阚法官耿书记员
联系电话:025-83183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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