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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徐平诉被告丁建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裁定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5-23 浏览次数: 652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苏0116民初534号

 

丁建国:

本院受理原告徐平与被告丁建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116民初53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本案按原告徐平撤诉处理。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5元,公告费200元,由原告徐平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程桥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二五年二十三

 

 

地址:南京市六合区程桥街道编钟东路102号程桥法庭

电话:025-83183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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