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苏0116民初1903号
南京明棠建设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杨庆飞与被告南京棠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南京明棠建设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苏0116民初1903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判决如下:驳回原告杨庆飞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元,由原告杨庆飞负担,本院予以免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二○二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承办法官:王佺
联系电话:025-83183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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