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请稍候,正在加载页面……

详情

首页法院公告送达公告详情

原告南京骄子阁食品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南京市六合区多优多百货超市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裁定公告

发布日期: 2025-11-17 浏览次数: 95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苏0116民初8332号之一

南京市六合区多优多百货超市店:

本院受理原告南京骄子阁食品贸易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116民初833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南京骄子阁食品贸易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公告费200元,合计225元,由原告南京骄子阁食品贸易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七

 

联系电话: 025-83183986、83183778  田法官、黄书记员

联系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雄州东路297号

正文结束
来院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