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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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罪犯王菲暂予监外执行立案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6-08-07 浏览次数: 103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公  示

  

罪犯王菲,女,汉族,1994年1月16日出生于江苏省南京市。2026年7月10日本院作出(2026)苏0116刑初158号刑事判决书,罪犯王菲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现罪犯王菲以哺乳期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已立案受理,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反馈请于公示之起3日内日向我院提出。

 

 

联系人:韩彬

电话:025-83183875

地址: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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