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公 示
罪犯徐沙沙,女,汉族,1990年8月16日出生于江苏省南京市。2025年11月17日,本院作出(2025)苏0116刑初289号刑事判决,以诈骗罪判处罪犯徐沙沙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现罪犯徐沙沙以怀孕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已立案受理,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反馈请于公示之起3日内日向我院提出。
联系人:顾霞
电话:025-83183876
地址: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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