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
任期届满的公告
2019年2月26日南京市六合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任命的人民陪审员于2024年2月26日五年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第二十六条的有关规定,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后职务自动免除,不再担任人民陪审员,其参加审判的案件尚未审结的,可以履行审判职责到案件审结之日。现将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名单公布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俞 凯、张菊花、梁红玉、聂仕青、周 伟、张金龙、何建军、曲海波、程 兴、何 跃、唐道松、陆秀红、陈娟娟、李 靖、杨念伟、钱露露、陆云飞、顾 燕、叶鹏飞、侯正健、徐小娣、任玉茂、郁 飞、郑和贵、倪同燕、李玉明、潘 石、张小琼、魏 霞、吕建华、何英武、宫正兵、任金凤、翟雪芹、李春景、陆平静、王 迪、缪恒彬、霍冬芹、周大勇、孟庆臣、王召军、孙强文、吴秀华、谷修奎、俞有佳、陈宝江、吉春燕、侯宗俊。
特此公告。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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