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习俗源于古代婚嫁中的“六礼”
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给付的财物
蕴含着对“宜其室家”的美好愿望
而今
彩礼作为婚前一个重要事项
往往会成为情侣之间
甚至两个家庭之间的一道考验
今天,让我们来看看,他们的故事.......
铁牛最近有点烦。结婚3个月的媳妇儿翠花和他闹脾气,一气之下搬回了娘家居住。后来,翠花更是把他拉入了黑名单。为数不多联系他的时候,就是通知铁牛去离婚。铁牛认为双方并不存在什么大矛盾,拒绝了翠花的离婚建议。没想到,铁了心的翠花把他告上了法庭,要求离婚。
接到法院传票的铁牛,先是一腔怒火,觉得满腔深情都错付了,放出狠话绝对不同意离婚。开了庭,铁牛明白这段婚姻已挽救不回,那感情“凉了”,给出去的彩礼能要回来吗?
原来,当初铁牛与翠花属于闪婚,自由恋爱没几个月便决定步入婚姻的殿堂。双方家庭见面商谈订婚事宜的当天,铁牛父亲身上只带了3万元现金,便将这3万元现金当场交付给翠花手中。几日后,再通过银行转账78800元给翠花。
次月,铁牛和翠花举行了婚礼,并领了证。然而,婚后双方没有感情基础,经常因生活琐事频繁争吵。又一次双方争吵之中,铁牛忍不住打了翠花,翠花报了警。在民警调解后,翠花收拾自己的物品,开着车回了娘家。自此,双方开始分居。
法庭上,经过法官的调解,铁牛同意离婚,但要求翠花在扣除为他买的无人机费用45000元后,返还彩礼63800元。
因为彩礼的缘故,双方在法庭上吵得不可开交。法官一方面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释法明理,详细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最新颁布实行的《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另一方面从情、理两个方面积极抚慰当事人情绪,最终促使双方打开心结,达成调解协议:1.双方离婚;2.翠花向铁牛返还彩礼23800元。
法官说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于2024年2月1日正式施行,该《规定》是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彩礼返还裁判规则的完善和补充。该《规定》共7条,主要解决彩礼范围、彩礼与恋爱期间一般赠与区别、彩礼返还主体、彩礼返还条件等问题。其中第五条、第六条扩展了两种彩礼返还的情况,一是已结婚并共同生活,比如本案的这种情况。二是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
第一种情况,已经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的,原则上不应返还彩礼,特定情况下部分返还。一般认为,给付彩礼的目的不仅是办理结婚登记这一个行为,最终目的是双方长期共同生活。因此,共同生活时间长短应当作为确定彩礼是否返还及返还比例的重要考量因素。该条明确了在已经结婚并共同生活的情况下,司法调整的是婚龄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情况。如何认定彩礼数额过高,《规定》没有具体的数额标准,因为地域、经济发展水平、家庭经济条件差异较大,无法确定统一标准,法官可参考彩礼给付方所在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给付方家庭经济情况以及当地习俗等因素,在个案中作出具体认定。
第二种情况,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原则上应当返还,法官可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