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模式新途径,近日,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城东法庭黄浩、李雯雯前往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伤者家中开展了一场巡回审判。
伤者已年过七十,在骑行电动三轮车途中不慎与汽车发生碰撞因而受伤,前期保险公司理赔人员曾多次上门勘察其伤情并协商调解,各方对事故事实及责任认定均无异议,却因为伤者对伤情程度、理赔标准认识不足导致始终无法协商一致,伤者情绪也一度失控。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黄浩考虑到伤者年龄较大,事故后腿脚不便加上天气炎热,遂决定前往当事人家中,现场开展巡回审理。
庭审中,黄浩法官充分听取了原被告双方的诉求,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调解,从对医疗材料的审查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道路安全法》的阐释,详细地进行以案释法,反复做工作缩小双方分歧。最终在驾驶员方主动赔偿,保险公司也积极配合理赔的情况下,双方当场签署了调解协议,各方矛盾得以化解。
下一步,六合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能动司法,选取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案件开展巡回审判,将司法服务延伸到居民家中、田间地头,以审促调、以调促和,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正文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