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南京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和社会发布南京法院小微企业破产保护典型案例,其中六合法院一则案例入选。
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基本案情
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经营项目为新材料研发、金属制品生产、加工、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等,经债权人申请,六合法院裁定受理该公司破产清算案。
该公司共有23户普通债权人,普通债权金额为6000余万元,主要资产为工业用地、厂房及设备。经实地走访了解,该公司资产出租后,承租人多年来均正常生产经营,且有投资人向管理人表达了投资意愿,地方政府亦积极支持对该公司进行盘活纾困。针对该公司的经营现状,管理人与承租人签订不定期租赁合同,保留原有的生产能力、生产队伍和经营模式。后经公司股东申请,法院依法裁定转入破产重整程序。在产业政策支持下,投资人最终同意在初步投资方案的基础上再增加相应投资额参与破产重整。2022年7月,六合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并终结重整程序。
典型意义
该案系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充分发挥重整制度功能,依法保护小微企业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在破产程序中强化对企业挽救价值的识别,保留原有的经营模式和生产队伍,增强意向投资人重整信心,实现资产保值增值,普通债权清偿率从10%提升至31%,切实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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