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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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法院一则案例入选全市法院绿色破产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 2024-08-12 浏览次数: 1,136

8月9日,南京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和社会发布南京法院绿色破产典型案例。其中,六合法院民二庭负责人邹建明审理的“某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入选。summernote-img

某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基本案情

某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危险化学品生产及销售,总计投资额高达20亿元,因债务问题,六合法院依据债权人的申请,裁定受理该公司破产清算案。

因该公司系化工园区企业,可能存在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和处置问题,法院监督指导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关注债务人的安全、环保责任,引导公司股东依法履行相应职责,协调股东共计垫付1385万元用于危险化学品处置,并作为共益债务处理。法院为确保绿色出清,协调主管部门、环保部门、消防部门等开展府院联动,根据有关部门对公司的接管、危险化学品处置等方面的意见,管理人制定了处置、设备拆除以及土壤修复等方案,并经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

后管理人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任了危险化学品处置单位、化工设备拆除单位,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危险化学品被依法妥善处置;化工设备在危险化学品处置单位的协同下安全拆除并移交;在化工设备拆除前后,管理人对厂区内土地中的危险化学品含量进行了两次检测。经检测,土壤未出现被污染的情形,经环保部门备案后,公司土地顺利完成竞拍成交,并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了分配。

典型意义

该案系大型化工企业绿色出清的典型案例。一是牢固树立绿色破产理念,强化“地域”+“行业”双重识别功能。法院监督指导管理人把安全、环保意识放在首位,加强风险预防和隐患排查,引导债务人股东积极参与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等工作。二是量身定制财产管理、变价方案,确保企业绿色出清。管理人根据环保需要,保留了公司驻守的原有技术工作人员,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任了专业的危险化学品处置单位和化工设备拆除单位,确保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合法规范、处置安全有序。三是依托府院联动机制,环保监管贯穿始终。资产处置前,主动协调主管、环保、消防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提供专业的指导意见和建议。资产管理、处置过程中,协调环保等主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进行安全环保检查和监督指导,确保绿色出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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