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六合法院积极构建民营经济领域多元化解体系,充分发挥商会组织优势和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拓宽商事纠纷化解渠道,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法治保障。
近日,某科技公司一纸诉状将拖欠货款的某工程企业告到六合法院。经当事双方同意,法院委托六合区商会商事调解中心对案件进行调解。
调解中心收到案件后,邀请南京市六合区工商联(总商会)常委吴学峰作为六合区商会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参与调解。
经过与当事双方深入沟通后,吴学峰了解到事情的前因后果。原来某科技公司与某工程企业订立采购合同,工程结束后双方结算了部分货款,但剩余的4万余元货款被告以原告的所供材料没有过业主的质保期等理由拒绝支付剩余尾款,原告在多次催要无果后才诉讼到法院。
详细了解案件事实与争议,查看了相关案件证据材料,调解员吴学峰觉得被告并不是没有能力偿还,只是双方情绪都比较激动。
调解过程比预想的更困难,双方当事人已经发生过数次争吵,双方僵持不下,对立情绪严重,都不愿意当面进行调解。
原告起诉有没有道理?他的理由是什么?被告的抗辩理由是什么?怎样才能破这个局?
吴学峰是企业负责人,同时也是建筑工程方面的专家,他主动找到被告所称的业主单位,将被告抗辩不付款的理由一一核实。
抓住了主要矛盾,就开始解决问题。双方不想见面,那就电话沟通。吴学峰便开始在电话里做起双方的思想工作。
他从工程施工的实务到相关行业规定进行释法明理,分析诉讼利弊,逐步化解安抚双方的抱怨心态和情绪。
经过30余次的反复沟通、调解,被告被吴学峰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打动,主动向原告支付剩余货款。
“你们调解员的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让我们付钱付得心服口服。”原告也表示以后有合作机会,也定会尽全力为被告提供更好的供货服务,双方矛盾纠纷就此化解。
吴学峰:“调解员要有细心、耐心和责任心,商事纠纷双方利益矛盾突出,要将心比心、不偏不倚,说清法、理、情,这样大家才能信任你。”
为推动地方诉源治理工作进一步走深走实,发挥非诉讼调解组织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去年10月,六合区人民法院与六合区工商业联合会、六合区司法局围绕调解的纠纷类型、调解模式,调解员的选聘条件、调解原则及具体工作流程等诉调对接工作进行了沟通,联合制定《关于全面推进六合区商会商事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由商会会员担任调解员的优势日趋凸显。
“商人的纠纷商会解。”民二庭庭长朱林坦言,商事纠纷涉及许多经济领域专业知识,很可能会有法官不了解的“知识盲区”。但是,调解员可以充分利用自身经验和专业能力,深入了解当事双方实际情况及诉求,力争将双方损失降到最低,充分实现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发展的调解目标。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活水平提高,商会调解涉及面也越来越广,这就需要整合更多力量,深入更多层面,及时倾听群众和企业诉求,拓展调解领域,放大商调效能,在更多业态和事务中充分发挥商会调解作用,更全面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满足感。”六合法院院长王劲松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