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你来看,我这稻子全趴了!”
2026年初,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城东人民法庭里,被告李某攥着手机,把一张张稻田倒伏的照片递到法官助理杨明月面前,情绪激动。

这是一起普通的种子买卖合同纠纷。原告王某向被告李某供应稻种,李某收货后拖欠尾款22680元拒不支付,王某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李某支付货款及利息。
面对催款,李某不仅拒付,反而一口咬定:“就是种子有问题!我家稻田大面积倒伏,保险公司都赔了我八万余元,不是种子不好能赔?”
杨明月静静听着,心里记下一处关键疑点:李某反复提及保险理赔,却始终没有出示理赔单据。
庭审结束后,杨明月即联系保险公司,定损记录、理赔清单逐一核实、仔细研判,不留一处疑点。出险原因一栏清清楚楚写着两个字:风灾。保险公司赔付的是自然灾害损失,与种子质量并无关联。
第一个争议焦点水落石出。
李某随即转变说辞,主张王某从江苏六合销往安徽天长,属于跨省销售,手续不合法,买卖合同无效。
为查清事实,杨明月专程前往六合区农业农村局咨询核实。工作人员明确答复:案涉种子“徽两优广丝苗”国家审定范围覆盖安徽长江流域稻区,天长市在适用区域内;“两优1598”系安徽省审定,亦通过江苏省引种备案,种子销售合法合规,合同真实有效。关于倒伏与延迟抽穗,工作人员也表示多与田间管理、气候条件相关,不能简单归责于种子。
法律关系已然清晰,但水稻倒伏、延迟抽穗的技术成因仍需进一步核实。面对这类超出司法专业范畴的难题,六合法院在长期办案中形成了“乡村智囊团”工作方法:遇到专业技术性疑问,便主动邀请六合区内种植、养殖、水电等行业能手协助解惑,以本土经验与专业判断辅助办案,让裁判更接地气、更贴合实情。
看着手中的案卷材料,杨明月想到了长期扎根田间、经验丰富的南京市人大代表、农场主贡述林。作为本地深耕农业数十年的“老把式”,他是为这起涉农纠纷厘清技术问题的合适人选。
杨明月随即拨通贡述林的电话,详细告知水稻倒伏情况、保险认定结果、播种时间、施肥管理以及延迟抽穗等问题。
得知李某追肥时施用约五十斤尿素,老贡一语中的:“氮肥施用偏多,秸秆旺长细软,再加种植密度偏大,田间通风透光不足,稻穗灌浆后头重脚轻,一遇大风极易倒伏。”
谈及延迟抽穗,老贡同样专业透彻:“抽穗偏晚多与品种熟期、播期安排、水肥管理及气候条件相关,受多重因素综合影响,不能简单认定为种子问题。”
一句乡土经验点透关键症结
至此,事实全部查清:案涉种子合格,销售合法;稻田倒伏直接原因为风灾,施肥过量、种植密度偏大共同加重倒伏程度;延迟抽穗亦受品种、播期、气候等多重因素影响。在王某已经提供稻种合格的基本证据的前提下,现有证据无法证明案涉稻种存在质量问题引发倒伏、延迟抽穗。更重要的是,2024年水稻收获后,李某曾主动续签欠条,时隔大半年才主张种子有问题,与常理不符。
查清全部细节后,法庭依法作出判决:李某支付王某剩余货款22680元及利息。判决送达后,李某没有上诉。
有人问杨明月,这起涉案仅两万多元的小案,反复核实、多方求证,值不值得。
她答道:“不把事儿弄清楚,判决写下去,自己心里先不踏实。老百姓要的,从来不是一纸文书,而是公道,是明白。”
稻田里的公道,藏在风、肥、人心之间。基层司法多走一步、多问一句、多查一分,把事理辨明、把责任分清,才能让当事人心里少打一个结,让胜诉者心安,败诉者服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