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故事的结尾,那个被判赔偿70万元的被告,却捧着一面锦旗走进了法院。这面锦旗背后,承载着责任的分量、理解的珍贵与司法的温度,也藏着我作为年轻助理对“司法为民”的初阶领悟。
去年初秋,我随师父王菲法官在第一次开庭时见到张总。他是六合区一家挖掘机租赁公司的老板,也是这起生命权纠纷的三名被告之一。坐在被告席上,他眉头拧成一团,说话带着生意人特有的直爽,甚至透着股不服气:“法官,挖掘机是我派的,司机是我雇的,但人不是我撞的!这两年工程不好做,公司账上没多少流动资金,真判我赔几十万,我这小公司就撑不下去了。”
做助理这些年,我见过形形色色的当事人,像张总这样“硬气”的被告确不多见。翻看案卷我理清了脉络:张总的客户有两段路段要施工,他按约定派了公司的挖掘机和驾驶员老陈去工地,按天收取租赁费。两个路段距离大约2公里,就在转场期间老陈驾驶挖掘机上路出了事故,受害者当场身亡。老陈因此受到了刑事处罚,如今受害者家属为要民事赔偿,把老陈、张总和施工方一起告上了法庭。
开庭那天,我担任庭审记录,法庭里的争执声几乎要掀翻屋顶。三个被告各执一词,施工方说“驾驶员是张总的人,责任应该雇主担”,张总则拍着桌子喊:“我是雇主不错,但是我又不在现场,转场是施工方的安排!现在倒把责任推给我?”他盯着法官的眼神满是防备,连“老陈是不是你公司员工”“事故当天是不是执行工作任务”这类基础问题,他都带着火气答:“是又怎么样?我又没让他撞人!”
休庭后我忍不住跟师父吐槽:“这人怎么听不进劝?《民法典》里写着,雇员职务行为致他人损害,雇主就得担责。”师父没急着附和,就说:“小李,你别急着下结论。其实他不是不讲理,是没弄明白啥叫‘雇主责任’,更怕这大几十万把他的公司压垮了。你去把老陈的工资条、出事那天的施工调度单找出来,再把相关的法条标清楚,咱们单独跟他做一次谈话。”
谈话那天,我们把张总约到了调解室。师父没有直奔主题,而是先唠起了家常:“上次开庭的时候,老陈说他跟着你干了十多年,还有其他几个驾驶员也差不多,这公司你经营得不容易吧?”这句话好像戳中了张总的软肋,他叹口气说:“可不是嘛!前几年疫情,工地全停了,我硬是咬牙没裁人,现在刚有点起色,又出了这事。”师父趁机把我找的工资记录推过去:“你看,老陈的工资每月都是你批的,调度单上也有你的签字——从法律上讲,他那天的工作就是为了你的公司,这就是职务行为。但我不是要你一个人扛,施工方对现场安全也有管理义务,我们会去调取施工现场的管理记录,把责任分清楚,不会让你受冤枉。”那天的谈话聊了一个多小时,张总的态度一点点柔和下来,最后表态说:“法官,我不是不想赔,是真怕赔了钱,员工工资都发不出来。但您说得对,家属比我更难,人没了,他们得要个说法。我回去跟家里商量商量,看看怎么凑钱。”
历经两次开庭一次谈话,师父慎重作出了判决,原本我以为这起案件就此告一段落,没想到张总却主动打来了电话,语气里没了之前的抵触,多了几分坚定:“法官,赔偿款我认。我跟银行咨询过了,用家里的房子做抵押,贷款下来就给家属打过去——大不了后面多接几个小活,辛苦两年总能缓过来。”得知张总愿意主动履行,师父挂了电话就立马跟家属联系,说清张总主动履行的诚意,家属也松了口:“只要他真能把钱送来,我们愿意少要一点,毕竟他也不容易。”最终双方以70万达成执行和解,张总也按时凑齐了钱。
更让我意外的是,师父还惦记着张总在庭审时提到保险公司拒赔该怎么办。她让我把案件审理中认定的事实整理成书面材料,又找到相关法条,告诉张总可以依法维权。
今年春天,张总送来了一面红底金字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上面写着“真诚为民,人民好法官”,非要亲手交给师父。递锦旗的时候,他说:“法官,我以前总觉得法院是‘帮原告不帮被告’,可这几个月下来,您没偏过谁——既替家属着想,也没忘了我的难处。这锦旗不是谢您判我赢,是谢您让我输得明白、输得心服。”
现在再处理类似的侵权案件,我总会想起这个案子。张总的锦旗,是对师父的认可,更给我这个年轻助理上了一堂实践课——法理是死的,人是活的,用真心去理解,用耐心去释法,才能让当事人真的服气,让法律真的走进老百姓心里。这面来自被告的锦旗,它告诉我们:办案子不只是判输赢,更是解难处;当法律有了温度,当公正掺着体谅,每一个走出法院的人,才会真的带着希望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