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请稍候,正在加载页面……

详情

首页法院公告送达公告详情

原审原告曹敏华与原审被告江苏乾亿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裁定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7-12 浏览次数: 1,110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苏0116民再4号

江苏乾亿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审原告曹敏华与原审被告江苏乾亿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116民再4号民事裁定书。内容如下:一、撤销本院(2023)苏0116民初1012号民事调解书;二、驳回曹敏华的起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日    

承办法官:黄法官

联系电话:025-83183768

正文结束
来院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