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苏0116民初2783号
南京合翔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张文婷诉被告南京合翔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三个规定监督卡、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转普)等材料。原告诉讼请求:要求被告支付生育津贴3000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4年7月1日上午9:10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二○二四年五月十四日
承办人:张法官/柏书记员
电 话:025-83183750 / 83183783
联系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龙华东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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