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苏0116民初5882号
宋兴艳:
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三个规定监督卡、转普裁定书、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要求:1.判令被告给付原告截止至2023年2月14日的信用卡欠款74828.33元及之后的利息;2.诉讼费由被告负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1月24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龙华东路2号)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月七日
联系人:林冬琴法官
电话:025-83183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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