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苏0116民初9022号
徐功兵:
本院受理原告张世香与被告徐功兵名誉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16民初902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本案按原告张世香撤回起诉处理。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程桥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日
承办法官:徐法官
电话:025-83183977
地址:南京市六合区程桥街道编钟东路102号程桥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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