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请稍候,正在加载页面……

详情

首页法院公告送达公告详情

原告刘艳诉被告韩德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 2024-12-05 浏览次数: 1,087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苏0116民初8379号

韩德文

本院受理原告刘艳诉你(单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4)苏0116民初8379号。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履行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三个规定、廉政监督卡。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借款50000并支付利息(以50000元为基数,按照LPR自起诉之日起计算至实际还清为止)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和保全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程桥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〇二四年十

 

承办法官:徐伟

联系电话:025-83183973/025-83183978

地址:南京市六合区程桥街道编钟东路102号

正文结束
来院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