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公 告
何大学、南京格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格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六合分公司:
本院受理陈明月诉张达强及你们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参加诉讼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三个规定、开庭传票。诉讼请求如下:
终结(2021)苏0116执异58号追加本人为执行人。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5月16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城东法庭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联系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雄州东路297号六合区人民法院城东法庭
联系人:王菲法官
电 话:025-57126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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