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苏0116民初4068号
侯正兴:
本院受理原告陈庆山与被告侯正兴、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名誉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苏0116民初406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陈庆山撤回起诉处理。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二○二四年九月二十日
承办法官:王佺
联系电话:025-83183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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