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请稍候,正在加载页面……

详情

首页法院公告送达公告详情

原告于飞诉被告曾亿宝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 2023-12-29 浏览次数: 1,028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苏0116民初5501号

 

曾亿宝

本院受理原告于飞诉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3)苏0116民初5501号。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三个规定、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程桥法庭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承办法官:刘家云

联系电话:025-83183971、83183978

正文结束
来院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