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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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景郁玲诉被告南京市六合区乔嘉美容美发店、赵双、杜志明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的裁定公告

发布日期: 2023-11-23 浏览次数: 1,650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苏0116民初1938号

南京市六合区乔嘉美容美发店、赵双、杜志明:

本院受理原告景郁玲与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16民初193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景郁玲撤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景郁玲负担。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

 

 

承办法官:宋路军     

联系电话:025-83183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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