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苏0116民初895号
恒大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南京施琅广告有限公司与你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16民初89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南京施琅广告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800元,减半收取900元,公告费260元,合计1160元,由原告南京施琅广告有限公司负担。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
承办法官:宋路军
联系电话:025-83183781
正文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