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公 告
许文斌:
本院受理原告徐玥菲与被告许文斌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16民初3391号民事裁定书之一。裁定内容如下:准许原告徐玥菲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徐玥菲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正文结束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公 告
许文斌:
本院受理原告徐玥菲与被告许文斌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16民初3391号民事裁定书之一。裁定内容如下:准许原告徐玥菲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徐玥菲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