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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南通奥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恒大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慧宇贸易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的裁定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5-23 浏览次数: 2,399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苏0116民初553号

 

恒大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慧宇贸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南通奥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南京恒康置业有限公司、恒大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慧宇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宏华达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16民初55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南通奥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023元,保全费2270元,公告费390元,合计5683元,由原告南通奥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月二十

    承办法官:张杰

    联系电话:025-83183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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