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苏0116民监3号
张国余、张国良:
原审原告李荣金与原审被告万大昌、张国余、张国良、南京金鑫旺钢结构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116民监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一、本案由本院再审。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月九日
承办法官:黄宝余
联系电话:57126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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