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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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王星人诉被告南京正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铁钢结构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的开庭公告

发布日期: 2022-10-08 浏览次数: 4,230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苏0116民初3066号

南京正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王星人诉被告南京正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铁钢结构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116民初3066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判决如下:驳回原告王星人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元,由原告王星人负担,本院予以免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二○二二年九月十六日

 

承办法官:王菲

联系电话:025-57126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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