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公 告
柳权:
本院受理原告穆爱国诉被告南京擎宇建设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第三人柳权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三个规定、开庭传票。诉讼请求如下:
1.请求确认原告与被告一之间自2021年3月18日至今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2.请求被告二协助、配合申请工伤认定等事宜。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10月10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城东法庭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联系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雄州东路297号六合区人民法院城东法庭
联系人:王菲法官
电 话:025-57126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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