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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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塘莲叶病恹恹,“绿色原则”止纷争

发布日期: 2025-02-05 浏览次数: 484

随着农业现代化的发展

无人机的使用越来越广泛

随之而来也出现了洒药伤邻问题

当财产损失遇上绿色原则

法官会怎么处理呢?

案情简介

近日,六合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绿色原则的法律规定,高效审结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原告卞某承包了一片藕塘,在被告钱某使用无人机对藕塘隔壁的田埂进行除草作业时,不慎将部分除草剂洒向原告承包的藕塘,导致与田埂相邻部分的莲藕大面积坏死,引起双方纠纷。双方经多次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

法官深入田间地头,走访了解卞某藕塘的受损情况,并咨询当地种植户了解卞某的损失。

法官了解矛盾纠纷的具体情况后,在把握《民法典》绿色原则的基础上,通过谈邻里情、说道理、讲法律,耐心开导双方。钱某作为农业种植者,在使用无人机喷洒农药前,未仔细阅读说明指南,未提前规划好飞行路线,未对相邻土地种植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其不当使用无人机喷洒农药的行为,对相邻农作物和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了损害后果,依法应对卞某主张的藕塘损失,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但卞某未能提供视频资料等证据证明其藕塘受损面积,且从钱某喷洒除草剂至案件审理时已超半年,现双方对受损面积各执一词。考虑上述情况,法官意识到调解是解决本案纠纷的最佳选择,故法官决定在事发当地村委会对双方开展调解工作。

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最终以赔偿金额一万三千元达成调解,并当场签署了调解协议,调解款也于现场支付。

法官说法

绿色原则是《民法典》中的基本原则之一,要求我们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无人机已广泛运用于农业生产当中,无人机作业更是凭借其效率高的优点深受广大农业种植户的喜爱。但与此同时,无人机作为一种新型科技成果,在农村地区会正确使用的人并不多,且往往因操作不规范、缺乏监管等常常闯祸,导致邻近种植户受损或者是自然生态环境受损。本案中,被告因不当使用无人机喷洒农药,导致邻近的原告藕塘莲藕受损,既给原告造成了无法挽回的财产损失,又导致了藕塘生态环境的破坏,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什么是绿色原则?

绿色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为什么要规定绿色原则呢?

绿色原则是《民法典》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它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新发展理念,是具有重大意义的创举。这项原则既传承了天地人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传统文化理念,又体现了新的发展思想,有利于缓解我国不断增长的人口与资源生态的矛盾。在《民法典》的物权编、合同编和侵权责任编等相关法律制度中都体现了绿色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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